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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寰宇装修监理细则

  • 2023-10-30 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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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寰宇装修监理细则

 

南京盛寰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范围和目标………………………………………………2

三、监理组织………………………………………………………3

四、监理工作依据…………………………………………………5

五、监理工作内容…………………………………………………6

六、监理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7

七、监理工作要点…………………………………………………9

第二章  监理细则

一、质量控制………………………………………………………14

二、进度控制………………………………………………………19

三、投资控制………………………………………………………20

四、安全文明施工…………………………………………………21

五、协调工作………………………………………………………21

六、监理用表………………………………………………………22


装修装修工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工程地点:岩

委托监理合同工期:

质量目标:

 

二、监理范围与目标

监理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监理内容:本公司受业主委托,全面负责该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在业主授权范围内,行使“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监理职权,在公正的基础上维护业主的利益,确保工程质量,加快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要求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监理内容详见后面监理细则。

监理目标: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相一致。整个工程必须本着“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的宗旨,以“一流的速度、一流的质量”争创样板工程初步目标分解如下:

(1)质量控制目标:严格按照业主要求和有关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进行监理。工程质量确保合格以上。

(2)进度控制目标:保证按项目总体计划和阶段计划严格控制,使各项单位工程在施工合同期间内按合同质量等级要求完成竣工验收。

(3)造价控制目标:根据业主委托和施工合同规定核准工程量和工程价款,严格进行工程计量,为业主合理支付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保证根据业主需要通过施工阶段的计量控制,索赔管理,造价审计以及其它合理化建议,尽心尽责地为业主节约建设总成本献计献策,为达到限额投资控制和提高投资效益作出最大努力。

(4)安全控制目标: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通过与其它四方主体的共同努力,并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

 

三、监理组织

本工程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设立直线制监理机构,具体措施如下:

3.1监理组织机构

工程施工主要监理人员一览表

姓名

职务职称

年龄

性别

专业

证 号

本专业工龄

 

 

 

 

 

 

 

 

 

 

 

 

 

 

3.2监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职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现场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现场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构、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3.3监理人员守则

(1)监理人员必须做到业主至上,忠于职守,掌握规范,质量第一,熟悉图纸,精通技术,公正廉洁,科学合理。

(2)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法规,坚持监理的科学公正性,准确性,切实维护业主的利益。

(3)必须自觉遵守监理岗位的道德规范,自觉遵守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泄露业主及监理工作的秘密,同时应当尊重承包商,主动协商热情服务,不得收受承包商任何礼金和宴请。

(4)必须按监理合同明确的责任和权利范围内行使职权,尽心尽职地搞好工程监理。

(5)监理工作必须以法规、规范、图纸为准绳,发挥技术优势,严格把关,不得马虎甚至放任违规施工,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应马上报告总监处理。

(6)做到按章监理,深入现场,对重要施工部位工作,在业主配合下,做到全过程旁站监理。

(7)及时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各种申报单,及时记录和收集工程资料,力求以数据说话,文字往来,互审互签,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真实。

(8)积极服从监理工作安排,主动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四、监理工作依据

4.1监理依据

1、依法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及其有关附件。

2、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件和其它文字记载。业主提供的正式施工图纸、文件报告及有关资料。

3、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

4、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定额及省、市有关规定文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实施

6、《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监理(95)737号文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99)16号

9、《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1999年10月1日施行

10、《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79号文件

11、《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建厅〔1994〕第23号公布

1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2000〕第78号

1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2000〕第81号

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1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17、《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18、《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19、《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2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2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2)

22、《建筑采暖与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24、《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3)

25、《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2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86)

2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88)

 

五、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必须以合同、规范、图纸为准绳,做到质量第一,按章监理,监帮结合,旁站监督。监理人员接到承包商的各类报审单后,必须互审互签并按规定时间答复承包商。及时记录和收集第一手资料,力求以数据说话,文字往来,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真实。监理人员应当积极服从监理工作安排,做到业主至上,忠于职守,主动协调与工程合同有关的近外层关系,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监理工作标准:

5.1施工准备阶段:

a、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

b、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c、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协助做好优化和改善设计工作。

d、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e、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f、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测量、桩基等资料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桩进行复查。

g、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

5.2施工阶段

a、工程质量监理。

b、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部位要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监理人员应做到旁站监督。

c、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出监理记录。 

d、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e、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内容要加强检查。

f、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g、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工作全面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抽验,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h、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试验,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i、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和通知甲方。

5.3工程进度监理

a、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实施,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b、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5.4工程投资监理

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各期进度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做到不超限、不漏报,严格按现行文件规定办理进度计价签证,保证各项签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计价。

 

六、监理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6.1、监理工作制度

(1)、项目总监负责制度,由总监全面负责监理合同规定的对整个工程监理的领导职责,对施工单位报监理部的有关材料,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签字的报表审核签发,回复施工单位,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协调各方关系等制度。

(2)、监理对承包商的管理制度。工程施工如实行总包单位全面负责,则明确对确需分包的专业项目,在施工队伍进场前,总包方应报监理方,对拟采用的分包单位资质等多方面进行考察,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对分包单位提出的是施工方案、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上的确认和签字,一律归口于总包单位由其和监理单位之间发生工作关系。

(3)、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在正式施工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会议,由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共同参与,并形成正式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由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项目部申报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在通过监理审查后方可提交开工申请,并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所有专项施工方案均须经监理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5)、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制度。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构配件,须向监理人员提交进场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及必要的复试报告。施工中应按规定取样制作的砼、砂浆试块,标养试块须及时送标养室养护,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在现场妥善堆放,达到规定养护期应及时送有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试压,作出试验报告。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按规定组数留置及安放位置,并严格按规范规定的时间进行功能试压。监理人员对所用材料、构配件和砼、砂浆等材料质量有所怀疑的,有权随时抽查。严格实施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6)、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评制度。严格执行各分部分项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应的设计、施工规范。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报请监理验收;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中存在问题未整改的,监理人员不同意验收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禁施工单位边施工边整改、边要求验收;工程资料不齐全,未办理报验手续,监理人员有权不予验收;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的隐蔽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要旁站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7)、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基础、主体和竣工验收均实行预验制。在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后提出验收申请,经总监同意后由总监协调土建、水电等各方面问题,并由总监协调确定预验日期,同时通知建设方和施工方现场负责人参加。

(8)、样板开道制度。墙体砌筑、内墙粉刷、外墙保温施工、外墙面砖、门窗安装、厨卫装饰、以及其他重要工序和使用新工艺进行施工前,必须先做出样板,以使质量标准化、工艺直观化,便于施工人员掌握。样板通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后,施工方才可全面铺开。

(9)、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监理部提交“质量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监理部总监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监理部应会同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

(10)、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制度。工地进入施工状态后,工程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对整个工地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等各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对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经检查发现后,立即进行处罚,具体处罚细则由三方主体共同洽商确定。

(11)、工程月报制度。每月25前,施工单位必须将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本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部;监理项目部以监理月报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一个月的监理工作,对本月工程情况概要、工程质量、进度、工程款情况等进行评析,全面和阶段性地反映工程建设中的情况和问题,以便建设方及时了解工程情况,解决工程重点、难点问题。

(12)、现场会议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建设方、监理方及施工方定期召开工地会议(会议时间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中确定),参加人员包括:甲方现场代表、总监及各分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和水电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参加例会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确有原因无法参加的,必须事先向项目总监请假并委托代表参加。会议纪要由监理部整理形成正式文件后,由与各方负责人会签后下发。

(13)、施工技术资料收集及档案管理制度。施工单位须指定专职的技术资料管理员,归档范围内的资料必须齐全,并一式四份;原则上要求资料与进度同步(除砼、砂浆试块报告等不能同步,但应及时提供)。在各阶段工程验收时,监理方将资料是否齐全作为验收的先决条件,否则,有权拒验;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分类、装订成册,有关监理部分提交给监理部审查,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6.2、监理工作流程

(1)、开工申请核签流程。施工方在建设单位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向监理项目部提交工程开工申请,由总监转发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相关资料及现场情况。具备开工条件时,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2)、工序交接检验程序,工序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及专职质量员初验,合格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如验收未能通过,则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在申报单上明确签注整改意见,及时回复施工单位要求其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施工方在整改合格后,重新报监理方验收。

(3)、设计变更处理程序。当工程中出现需要设计变更的情况时,由总监牵头与建设方联系,同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拟订文稿,总监审核,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提供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签发至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签发至施工单位,并及时做好汇总整理工作。

(4)、现场签证核签流程。工程中的零星工程、以及施工图纸以外的隐蔽工程量签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有效,具体质量验收由监理方负责。签证时限按建设单位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5)、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施工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报总监审定;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七、监理工作要点

质量控制:工程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根据工程质量形成时间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控制。

7.1、事前控制

(1) 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根据业主对承包商要求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和创杯要求,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熟悉、理解、掌握各种规范、法规和技术标准。确定运用工程的规范、标准以对监理细则的编写起到指导作用。

(2) 建立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针对本工程的重要性,公司成立了以总监负责制的驻地监理机构,并在总监的指导下成立质量、进度、信息监理等专业监理组,根据各自分工,分别进行针对性重点控制。

(3) 施工场地的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杂物、障碍物的清除进行验收,对现场定位轴线及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根据本公司的有利条件,可由专业测量队对重要的平面定位和高程传递进行测设。

(4) 审查承包商的人员到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招投标文件和有关文件对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到位率进行监督,并应对特殊工程的上岗证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实际。

(5)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推行TQC制度。

(6)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定货、认定和试验。

A 工程需要的重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认可的材料样本组织供应。

B 对运达现场的材料、半成品首先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审查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相关认证书。认为合格后再进行现场实物取样,进行相应的复试。

(7)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首先对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技术和组织措施进行审查,同时对施工单位防止工程质量通病的措施进行检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并报送业主。

(8)施工现场的质保体系是企业质保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工程能否保质顺利完成的关键所在。其主要任务是由“质量把关-质量检验”和“质量预防-工序管理”两方面组成。为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检查施工方在人员、职责和工程程序等方面是否明确和落实。

                                 现场施工质保体系

 

           质量检验                                           工序管理

 

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1、列出工序质控要点,明确其控制手段;

进场检验                              2、进行工序施工工序分析,严格执行工艺纪

  2、工序质量检验                               律,管理好工艺工程主导要素的施工

 

           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

7.2、事中控制

(1)只有通过监理验收的材料,才能用于工程,若监理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擅自使用了未经批准或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指令其承担拆除返工的全部责任。

(2)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方式可采用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等方式进行监督。对重要的作业如砼浇灌等。监理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对施工中违反作业程序,技术问题及采用不良工艺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停工整改,甚至返工。当需要留置砼施工缝时,应督促其位置、时限、接槎处理。并对砼试块等进行现场监督,认真如实反映工程质量。

 

   督促施工单位工序质量自检

 

   监理抽检签认上道工序质量              施工单位:自检资料实验报告、有关施工记录

 

       是否符合规范标             否                施工单位改进、返工、补救

                  是

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工程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未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检验合格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隐蔽工程验收。所有隐蔽工程必须在施工单位自硷、自评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通知现场监理进行验收,且必须通过隐检单履行签证手续,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签证,但不得签认有待改正的任何不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的缺陷。业主表示异议时也不得签字。在口头指示下道工序施工时,监理应跟踪监督、复检,并记录。检查验收程序见图:

     需隐蔽部分施工完毕

 

         承包单位自检            不合格     整改

 

  提交监理工程师签收、检查

 

           是否合格                 否

                  是

             签认

(5)做好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

在施工中要严格按图施工,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改设计,提出单位必须用书面形式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经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后,出施工变更联系单。重要旧够及工艺变更必须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联系单。

 

一般工程或设计变更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图:

  提出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监理方审核

 

  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后提出变更联系单                       专家或设计单位论证

 

      承包单位执行

(6)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未经检验即进入下道工序者;

B 工程质量下降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C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 转包工程;

F 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严格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复工令前,应对要求整改的项目作全面细致的审查、检验。

(8)进行质量、技术鉴定。监理工程师可采用一定的检测仪器、工具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或对技术数据进行复核。

(9)建立质量监理日志,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工作,指令、通知等内容。

7.3、事后控制

(1)组织试车运转。监理应对电气运行、车辆通行、给排水系统等设备进行最后调试监督。

(2)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承包商应在自检、自评的基础上,提出总结报告,并将整理好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同提交监理,监理工程师审查资料合格的基础上会同业主对单位工程进行外观和实物检查,并在资料外观,实测检查基础上得出监理结论,联系质监站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7.4、违规施工指令程序:监理工程师应力求工作效能,善于观察和发现问题,并及时、严肃、慎重而不含糊地发出指令,使工程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7.5、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1)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或标准进行具体划分,并统一列表;

(2)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都应在施工单位自检自评的基础上接受监理。监承双方可以通过技术校验单,监理通知单交流意见和履行质量认证手续。

(3)属于隐敝工程性质的,则必须通过隐检单履行签证手续。钢筋焊接的焊条和焊缝、砌体拉拉结筋,地面基层,基础垫层等及水、电安装各各种预埋暗管等必须经隐检验收。

所有分部工程正式中间验收,施工单位均应提前二天通知监理,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时,马上报告总监理、建设单位商议,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施工单位。

7.6、进度控制

根据业主要求,本工程不仅质量要求高而且工期比较紧,既要保证工程能正常进行,必须超常规安排进度,为此我们在进度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为保证总体工程施工计划的实施,施工单位要根据总体计划分期编制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计划。月计划要安排到周、天,组织科学的流水施工作业,时间范围为每月25日至下月25日,计划的内容要安排到每个分项工程,并要落实到施工队、班、组。

2、施工单位应做好与其他配合单位(如自来水公司)的穿插配合施工,监理将就实际情况随时向业主汇报。

3、各施工计划的编制。施工单位必须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为使编制的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均衡衔接,真正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监理工程师应同承包商对有关施工内容的全部作业活动条件,尤其是人、材、物的配置,同时反复推敲优化方案。

4、对施工计划实施的监理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滞后计划的工程、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写出书面报告,认真分析其原因,并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以免影响总体施工计划的实施。

(2)每期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月报必须在每月28日前报监理、并且监理审阅后送业主。

(3)现场监理如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计划调配或现场设备、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直到监理满意为止。

                                   进度计划

 

                                  承包方自检             不合格   计划调整

                                         合格

                                   计划上报

 

                                   监理检查

 

                                   计划实施

 

7.7、造价控制:对造价的监理是促进工程顺利进展的重要环节,直接涉及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关系,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客观地发表意见,在不损害承包商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业主利益,审慎地对待设计中可能产生的不合理性和承包商现场施工中发生的增减签证的不确定性,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合理合法。在具体操作上,严格做好如下二点:

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工程中出现的变更情况,驻地监理将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严肃签证,对于涉及增加工程投资的联系单签证,将事先征得业主同意。

2、对施工单位每月完成工程量首先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再由专业投资控制人员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业主。

 

第二篇 、监理细则

一、质量控制

 1、吊顶工程质量控制

         一般规定:

吊杆、龙骨的安装间距、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金属吊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木龙骨、造型木版和木饰面板应进行防腐、防火、防蛀处理;吊顶材料运输、搬运、安装、存放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及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吊顶与墙面、窗帘盒的交接应符合设计要求;搁置式轻质饰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饰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

材料质量要求: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金属龙骨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龙骨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颜色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大芯板不应脱胶、变色;防火涂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2、细部工程质量控制

         一般规定:

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框架结构的固定柜厨应用榫连接,板式结构的固定柜厨应用专用连接件连接;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护栏、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完成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材料质量要求:

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墙面铺装工程质量控制

         一般规定:

墙面铺装工程应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采用湿作业法铺帖的天然石材应做防护处理;在防水层上粘帖饰面砖时,粘帖材料应与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C以上,裱糊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得大于85%,应防止湿度及温度剧烈变化。

 

材料质量要求:

石材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天然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墙面砖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木材的品种、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要求;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4、地面铺装工程质量控制

         一般规定:

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地面铺装图案及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天然石材等在铺装前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出现污损、泛碱等现象。

材料质量要求:

地面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均匀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地面铺装时所用的地砖等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5、防火工程质量控制

一般规定:

遵照原建筑设计的各项防火措施的前提下并参照GB50200—95规范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消防的精神进行实施及材料耐火等级要求。

材料质量要求:

顶棚为A级轻钢龙纸面骨石膏板或金属材料吊顶;墙面为A级及B1级矿棉板、玻璃、铝塑板;地面为地砖;隔断为A级要求施工;装饰织物、窗帘为B1级要求施工;其它装饰材料为B1级要求施工;所有外露的木材、胶合板表面应涂刷一级饰面型防火材料GB50222—95第2.0.5条。

6、防污要求

  本工程所用的木材、石材、含成材料等装修材料的环保要求要符合GB50325—2001的相关规定;无机非金属材料,如与B类合用,应符合规范要求;工程采用E1类人造板,如用E2类人造板,曝露处应作密封处理,工程采用水性胶合剂和水性内墙涂料。

7、安装监理要点

(一)、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规范及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图集进行施工,工程变更修改必须先经原设计同意并签章,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工程质量要求。

2)、所有进入现场的设备器具、成品、半成品材料须经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3)、按规定需复试材料必须由监理人员现场随机抽样,进场材料数量必须满足质监要求,进场材料、构配件必须具有质保单、合格证,对开关、插座等低压电器必须有CCC认证标志,对新型材料必须具省一级的推广证。

4)、主体施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核查,主要检查现浇板、梁内的电线管敷设、各种孔洞的预留预埋情况及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每道工序需经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名后,施工单位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基础(地下室)隐蔽工程、首层现浇楼面隐蔽工程、现浇屋面隐蔽工程、吊顶内隐蔽工程须由监理报质监核验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6)、各类弱电(电信、有线等)应同时进场施工,与土建同步。

7)、特殊工种须持有关部门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8)、在浇筑楼板、墙面时必须有人跟踪值班,及时处理损坏管线。

9)、对工程中规定的复试材料按有关文件执行,并要求先复试后安装。

10)、监理、施工资料必须准确、齐全,要求与工程同步。

11)、施工技术资料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需有报建项目经理亲笔签名。

(二)电气安装

1、基础接地及避雷系统安装

1)、基础接地及避雷引下线按设计要求施工,防雷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配电柜、箱的重复接地、电气保护接地均应从基础接地网直接引上,严禁与避雷引下线同一主筋。

2、配管配线

1)、镀锌钢管埋地暗敷时弯曲半径>10d,管口应做喇叭口,不得采用成品月弯管。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跨接线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不得采用熔焊连接。

2)、PⅤC管敷设,连接应用套管,连接处须用专用粘合剂。进入箱、盒应不大于5mm,其管口均设固定纳子。梁内暗敷,应分开固定牢固,弯曲半径>10d,过线盒设置应合理,标高要一致。

3)、PⅤC管敷设必须横平竖直,严格按图纸位置布置,不得擅自变更管子位置。墙内敷设横平竖直,应采用切割机剔槽,不能在多孔砖表面开凿水平横槽,应用高一标号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15mm。

4)、管子敷设应在土建粉刷之前全部完成,管内穿线必须在土建粉刷完成后才能进行。

3、用电器具安装

1)、配电箱、柜内应清理干净、无杂物,盘线应规范、整齐、横平竖直,绑扎均匀牢固,电线进配电箱一律左进右出,空气开关、接地、接零排应压接严实。用电回路名称应标明。

2)、电气上所有紧固螺栓都应是镀锌件,平垫片、弹簧垫片齐全。

3)、灯具安装应牢固,严禁用木榫固定。

4)、预留孔洞宽度超过300mm,其上部应设预制过梁搁板。

5)、开关、插座盒内清洁,标高一致,误差不得超过5mm,相位接线正确,开启灵活。

6)、卫生间内设插座及开关,应采用防水型。

7)、电线管在现浇板内敷设其弯曲半径应大于10倍管子直径,在墙体内敷设,应采用切割机开槽,开槽深度必须保证电线管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

8)、所有电线管进入盒(箱)处应顺直,其管口均设固定纳子,管口露出盒箱内应不大于5MM。

9)、电线颜色应分明,保护接地线用黄绿双色软线,零线用淡兰色线,相线宜a、b、c(黄、绿、红)三相分清。所有电线连接采用搪锡或接线帽压接。

10)、导线均应分色,相线分别为黄、绿、红三色,零线采用淡蓝色,保护接地线(PE)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的多股铜芯软线,导线的连接必须符合GB 50258-96规范中3.1.3条要求。

(三)给排水安装

1、埋地管道

1)、埋地金属管道要做好防腐处理。铸铁管、镀锌钢管均需做两道热沥青或沥青漆。要求安装前做好防腐处理。

2)、排水埋地管坡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3)、穿越基础或承重墙时应预留孔洞。给水管管顶净空不小于100mm,排水管不小于150mm,并不小于最大沉降量。

4)、UPVC管埋地安装安装完毕隐蔽前应做灌水试验,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能进行复土。

5)、埋地管道坡度、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穿墙基础预留净空应符合规范要求(给水管不小于100mm,排水管不小于150mm)。

2、室内给水管安装

1)、PP—R管道连接方式为热熔连接。

2)、直埋在地坪面层及墙体内的管道,应在封闭前做好试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

3)、管道的各配水点、受力点以及穿墙支管节点处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4)、管道安装时必须按不同管径和要求设置管卡和吊架。采取金属管卡或吊架时,金属管卡与管道之间应采用塑料带或橡胶等软物隔垫。在金属管配件与PP—R管连接部位,管卡应设在金属管配件一端。

5)、立管和横管支吊架的间距见设计及规范要求。

6)、水池、水箱连接浮球阀或其他进水设备时,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7)、冷水管、热水管试验压力应根据设计要求。

8)、排水管立管伸缩节统一采用标准型,伸缩节位置设置在废水汇流处,横支管在楼面下伸缩节应在三通(四通)下面,横支管在楼面上伸缩节应设置在三通(四通)上面;横支管直管段超过2M,直管段上也应设置伸缩节。

9)、废、污排水立管及排出管穿越楼面应在楼面处设置止水翼环。

3、卫生器具安装

卫生器具、阀门及各配水点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位置正确,连接严密不漏。水嘴应采用陶瓷芯片密封型。

(四)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质量控制设备及材料的各项指标,风机、调温除湿机的安装位置、标高,风管、风机盘管、阀门的位置、标高,坡向、接头及管道穿墙或楼板的法兰,缝隙嵌填严密等。

(五)、智能建筑工程

质量控制主要有配管:(1)电线管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管口及管子连接出应做防潮密封处理。(2)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加保护和补偿处理。(3)管路弯曲处不得有折皱、凹穴及裂缝,弯扁度不得大于管外径的10%;在混凝土中暗敷时,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10φ。(4)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应加装接线盒(过路盒)。(5)明配管路及能上人的吊顶内的配管,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固定点应符合规定。(6)管路与煤气、热气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时,相互间距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有隔离措施。(7)敷设管路应与土建配合施工,不得随意剔凿、打洞、断筋。(8)钢管敷设要求管内无铁屑毛刺,管口平齐光滑,并按规定除锈防腐。(9)钢管的连接不允许对口焊,管径20毫米及其以下的钢管以及各种管径的电线管,必须用管箍丝扣连接,并应跨接地线。管径25毫米及以上的钢管,可采用套管焊接,套管管径要匹配,管口应在套管中心,焊接要牢固、严密。(10)管路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后,应使用金属软管接头,要做专用地线,不能使用软管做接地导体。(11)钢管与金属箱、盒连接要焊接接地线。(12)硬塑料管的连接要符合规范要求。插入法连接,插人深度要足够;套管法连接,套管长度要足够,套管管径应匹配,管口应在套管中间位置,连接处应用胶合剂粘接,粘接要牢固、严密。(13)硬塑料管加热煨弯时,不得将管烧伤变色;敷设超过30米时,要做补偿装置;在穿过易受机械损伤部位或引出地面部位,应有保护措施。(14)半硬塑料管用套管法连接,要求同硬塑料管;管路超过15米或直角弯超过3个,应加中间接线盒;管埋入混凝土中应加有效固定,有防机械损伤措施。穿管:(1)管内穿线,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2)穿线前应先扫管,管内不得有杂物,并应先做护口。(3)垂直向上的管口,穿线后要做封堵处理。(4)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5)导线剥线皮时不得损伤线芯。(6)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管子总截面积的40%。箱、盒安装:(1)箱、盒位置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金属箱、盒应先做除锈、防腐处理。(3)箱、盒安装要牢固,四角受力均匀;箱、盒与墙面平正;偏差应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的允许值。(4)预埋箱、盒安装要正、要牢,应与墙面平;引入箱、盒的管子要一管一孔,不得多管一孔。(5)对不能进人的吊顶,接线盒不应深入顶棚太远;盒口应向外,便于维修。(6)吊顶内不得有明露导线,接线盒应有盖。其它:(1)在数据处理、信息网络传输电缆的预埋施工中,应严格掌握非终端机处,不应有电缆接头。(2)对有保密通信要求采用不含有金属加强线型的光缆,必须保持最良好的绝缘度。(3)光端机等设备外壳必须良好接地,以防干扰。(4)在光缆敷设及网络终端口的施工中,要按设计要求严格操作规范。

(六)各项测试工作

各隐检单应紧跟施工进度及时、准确,详细,充分体现施工过程,不应在竣工前补做。

中间结构验收之前,应进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从屋面引出点实测。

竣工验收之前应做好各项测试工作,如绝缘电阻测试,漏电保护器模拟动作试验,通电试验,系统运行调试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试漏胶囊、通水等各项使用功能必须全部合格,并在此基础上做好记录。

四、施工用电:

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效复印件交监理项目部备案。

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接地线分别设置,配电线路长度超过100M,末端设接地装置一组,并与架空接地保护线可靠连接。

3、施工用电、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及移动配电箱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4、配电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应灵敏,配电箱应用铁板制作,箱底左进右出,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并配锁,每月检查。

5、用电设备应装安全插头,禁示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6、现场照明应单独设置,照明器具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并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不得随地拖拉,卤化灯和钠灯安装高度应大于5m,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

7、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深度不得小于0.6 m,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细砂,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严禁采用三芯或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四芯或五芯线。

8、配电箱内的空气开关、闸刀、熔断器、三相及单相插座必须与施工用电设备相匹配。

9、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夜间施工有电工值班。

10、用电设备、移动电具及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防止触电事故。

11、施工机具安装后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12、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超过30m。

9、门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一般规定:

(1)门套及门帖脸安装:

 先检查土建门洞尺寸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倾斜、弯曲等现象,如发现上述现象,应先整改后在安装;将门套推入门洞,根据水平标高确定高度,背面用木锲临时固定。然后用水平仪调整垂直度,最后用射钉枪将联接铁片滴在墙体上。有发泡填缝胶将门套与墙体将缝隙填满。

(2)门扇安装

 应先量门扇尺寸及门套内径尺寸,然后根据上述尺寸调整门缝板,大小应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铰链时必须划线,然后凿凹槽,确保美观。铰链安装后,要保证门扇开启灵活,无自闭、自关现象。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对产品的保护,不得碰伤、划伤油漆。

 

二、进度控制

(1)对施工计划编制的监理

为使编制的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均衡衔接,真正起到指导施工作用,在制定总体、年度和分期工程施工计划时,监理工程师应同承包商一起研究商讨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及其它措施等。

为了保证总体工程施工计划的实施,承包商要根据总体计划分期编制月施工计划。月计划要安排至旬、天,计划的内容要排到单项工程,并要落实到施工队、班、组。对关键线路的工程,应按照工作内容制定专项计划,时刻抓住主要矛盾,保证关键线路工程的按期完成。

承包商在被批准开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总体工程施工计划,工程进度指示图,施工方案及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报送的总体工程施工计划后,要依据合同规定和设计的要求进行全面审核,并在调查了解承包商实施施工能力后,提出修改意见。

 

(2)对施工计划实施的监理

承包商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商要向监理工程师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监理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人员每周、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关键线路工程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对滞后计划的工程,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承包商写出书面报告,认真分析其原因,并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以免影响总体施工计划的实施。监理工程师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检查,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如发生影响工程进度的现象,要向承包商发出现场指示或工地指示,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提出整改的建议并督促执行。如因承包商的原因完不成计划或拖延合同工期时,则应对承包商作违约处理。

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承包单位各项工程施工计划,都要向业主报告。本期工程施工计划执行情况要在月底以书面报告业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非自身因素的影响或客观条件的变化,承包商要求调整或变更部分施工计划时,承包商必须提前向监理工程师写出报告,说明调整或变更计划的原因和要求。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则予以审批。监理工程师在未审批之前,承包商不得随意变更,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分项工程。劳动力、设备进场检查:承包商能否及时、正确地按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施工情况调集劳动力和机具设备进场,将直接影响到本项工程的进度、质量,所以我们认真、细致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还要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劳动力和机具设备的进场情况,承包商每月填报产值报表的同时也应填报劳动力和机具设备的使用情况,并提出下月劳动力和机具设备使用的要求。现场监理如发现承包商没有按计划调配或现场设备,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承包商立即整改,直到监理满意为止

三、投资控制

对造价的监理特别是计量支付控制,是施工监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触及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关系,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手段,工程质量达到标准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是否能及时进行计量支付。因此,计量支付监理对于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施工计划顺利实施起着重要作用。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客观地发表意见,公正地维护业主和承包单位双方的利益。及时准确填写工程进度质量情况记录作为竣工计价的依据。

计量支付审核:计量支付监理要严格执行合同、协议等有关条文规定,做到准确计量,按期签发付款凭证。

对合同外工程的审核:对合同外工程,承包商应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核定工程量,并报业主认可,这样才能列入工程结算,未经认可完成的工程不予计量。工程要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认可,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会签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联系单方能实行,在监理授权范围内的变更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生效。妥善合理处理好索赔。

 

四、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建立安全责任制,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必须与经济挂勾,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要书面对各班组进行交底,并经签字有效。现场原材料应分类堆放,各种材料堆放应隔离。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做到场容场貌整洁。

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禁示牌、禁示灯,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设备安装、电器安装、设备吊装必须做好四周的安全围护。保持场地整洁,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如有隐患发现,限令施工队停工整改。

 

五、协调工作

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商定:

(1)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材料,构配件与质量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并填写材料构配件申检单,报监理审检。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跟踪查询施工单位的进货渠道,进行实物对比和抽样复试,或请示业主暂缓使用。

(2)施工中若承包商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而采购不到规定的材料,经监理与有关方面协商批准后,可以代用材料,但代用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设计变更:

(1)不管任何一方提出设计整改要求,监理均有必要给予联系和分析,协商是否变更和变更方案,涉及工期或经济问题应征得业主同意,并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

(2)按施工设计要求,积极配合业主催促原设计文件中待出的施工图或待定方案。

(3)施工图中涉及项目变更,则必须填写《工程施工增减项目变更联系单》。

3、月报、例会和碰头会:

(1)每月由驻地监理负责人提交监理月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完成计划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质量事故情况及时需要向上级上报解决的其它问题和向总监、经理、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意见等。

(2)在定期(由工程有关各方代表参加)召开工程例会上,监理、承包商分别向业主汇报工程情况,业主通过监理向承包商布置任务。作为我们监理,应在汇报施工现状,监理工作情况的同时,重点指出存在问题及其不良后果并提出有关建设和要求。另外,视工程情况及时召集施工现场碰头会。

(3)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参加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交底会。

(4)施工现场实行总监负责制,现场监理工程师首问责任制,总监要公正地协调业主与承包商的争议;施工单位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接待,涉及安装工程由现场监理及时与安装部人员联系处理。当施工过程中遇到技术难题,人为的或意外的工程情况变化时,监理应热情为业主和承包商策划,共同商定处理方案。

 

六、监理用表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A1-1    工程开工报审表

A1-2    复工报审表

A2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A4        承包单位通知单

A5       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

A5-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单

A5-2    施工测量放线报审申请表

A5-3                                      工程报验申请表

A6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7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8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A9        费用索赔申请表

A10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A11      工程竣工报验单

A12       第              周拟实施工程项目报告单

A13       第               周完成工程报告单

A14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报告单

A15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A16       价格调整报验单

A17       工程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2         工程暂停令

B3         工程款支付证书

B4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B5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B6         费用索赔审批表

C类表—各方通用表

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C2       工程变更单

D类表—监理单位内部用表

D1        监理日记

D2        旁站监理记录

D3                                           工程建设监理月报

建筑质监站需要增加的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取样试验监理跟踪表(原市表)

3.单位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报验表

质量监督部门指定要监理存档的有关资料,如监理规划等。施工建筑资料和监理须存档的要盖章、签名。有关表格用途和使用说明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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